李老太的兒子雇傭家政人員照料母親起居,卻因保姆照顧不周老人摔傷,事發(fā)后保姆下落不明。近日,西城法院經公告送達后缺席審理,判決保姆賠償李老太2萬余元。
李老太在起訴書中稱,自己左半身癱瘓,走路需要攙扶。經家政公司介紹,閻某到家里照顧她的起居生活。2010年12月,閻某攙扶李老太進屋睡覺時,讓李老太一個人站著,自己進屋開燈,結果導致李老太站立不穩(wěn)摔傷。
事發(fā)后,閻某借故離去,下落不明。李老太要求保姆賠償她醫(yī)療費、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共計28000余元。
經法院公告?zhèn)鲉荆惸硾]有到庭應訴。法院依法缺席審判。法院認為,李老太的身體傷害是由于閻某疏忽大意的過失造成的,應進行賠償。但李老太自身有許多疾病,判決閻某承擔李老太實際損失60%的賠償責任,賠償21000余元。(記者孫瑩 通訊員李鳳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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