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住南充西充縣的小娟與男友未婚同居產子,卻被男子拋棄,小娟提起上訴,經調解,男方支付6萬撫養(yǎng)費。
小娟與李軍都是南充市西充縣人,2009年兩人在外打工時認識并戀愛,不久便同居生活。2010年,小娟意外懷孕后提出結婚,李軍勸說小娟流產,并表示不愿結婚。小娟執(zhí)意生下孩子,孩子出生后,李軍對母女倆不聞不問,小娟及其父母多次找到李家人,要求李軍與小娟登記結婚。李家人卻矢口否認二人的關系,稱:“不認識小娟。”
小娟提起上訴,請求法院令李軍支付撫養(yǎng)費。法院了解情況后調解,最終雙方達成一致,李軍當場履行6萬元撫養(yǎng)費,小娟及其親屬保證日后不再騷擾李軍及其家人的生活。(文中人物皆為化名)(記者 劉治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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